想当老师的我,被迫加入十二纹章第1361章 骑马去北韩
暗堡大门口,送走了特殊支援小队的车队,沐风看着身边一模一样的分身,以及分身身边的旌蛉,说道: “分身啊,接下来的暗堡执行,你可以高调点,但是不要让旌蛉的能力暴露啊!” “本体你放心吧,虽然我没办法使用御灵手段和你的其他异能,但是生命之心带来的植物系能力和白骨异能,在国内,绝对是能够帮你打好掩护。 不过本体你也要注意点啊!就高丽的现在的局面,你真要是躲在后方也就罢了,就怕你出手了,他们会下黑手啊!” 分身本就和本体是一心的,对于局势的分析,也是明确无比。 这段时间铺天盖地传来的高丽情报,混乱的局面要说背后没有人插手,那十几万的游行示威人群,怎么可能坚持这么久? 北韩的行动也开始有条不紊的进行,高丽那边的米国驻军,现在也没有太明显的行动,反而是闪米特人,已经开始从韩城分散开来。 本来就是以撒人的分支,建国的能耐可能不如,但是多年的流浪生涯,闪米特人的乱政能力,可是无人能比的! “我还能让你这个分身担心了?樱花静默,米国驻军冷眼旁观,这些不都是等着看戏吗? 认为北韩在国联的发言,那也只是独立军代表的想法,代表不了炎黄的态度。北韩也没有胆量动手。 那不就挺好的么? 三八线可是离韩城不远,几十公里而已,我不过国境线也能够稳定指挥!” 沐风笑呵呵的拍了拍自己的分身,然后看着旌蛉,说道: “不会让你涉险的,按照我的计划,走一趟那几个大型的暗堡就行了,小暗堡关押的神明会陆续迁移过去。 如果你到时候忙完了,我还没有回来,你就跟着我的分身去问天院,那里是最安全的地方了。” 看着满脸笑意的沐风,旌蛉眼里闪过一丝留恋,不过这个留恋没有男女之间的那种,反而更像是一种依赖,这段时间相处下来,旌蛉自己都没有发现,已经习惯了待在沐风身边。 虽然现在跟着的也是沐风,但是分身和本体的区别,让旌蛉内心,还是有些舍不得: “听说那边也有不少神明,要不……你带上一个星族过去吧?至少增加自保的能力。” 沐风笑着摇了摇头,说道: “你现在可是我们整个炎黄应对未来的秘密武器,这时候可不能轻易暴露! 再说了,我自身实力足够,又有芬恩跟随,安全没有问题的。” 分身也是笑着拍了拍旌蛉的肩膀,说道: “没有战斗力的你,就别操心这些了!走走走,我带你去逛逛炎黄这个大好河山!” 说罢,分身就带着旌蛉,坐上了暗堡准备的汽车,直接离开了暗堡。 “我们也出发吧!” “好的,先生!” 随着芬恩的应答,骑士团营区的空间门打开,两匹不带甲胄,更换成炎黄马鞍的战马就跑了出来。 这是费奥纳骑士团,也就是现在“沐风近卫骑士团”的标准灵马。 虽然没有异能,没有战斗力,但是灵马的耐力、速度和越野能力,已经足够超越一般车辆了! 最重要的是,灵马不用吃喝拉撒,能够自动巡航,在山脉纵横的北韩,是最合适的交通工具了! 翻身上了灵马,沐风催动白骨异能,让自己的形象渐渐变化,成为了一个看上去二十来岁的青年人,然后觉得芬恩的形象有些不符合,随手召唤出了千面,附着在了芬恩身上! 光影流转,原本金发碧眼,身材壮硕的芬恩,此刻也是变成了一个精瘦干练,三十来岁的男人。 “先生,咱们不用和赵主理官说一声么?就这么走了,是不是有些突然啊。” 策马跟在沐风身后,走向暗堡大门的芬恩,忍不住开口询问道。 “让他好好休息休息吧。这几天忙着分析星族的各项能力,都没有一刻清闲,我这不辞而别,也是好意嘛!” 沐风笑呵呵的说着,一夹马腹,灵马打了个响鼻,迈开脚步,就冲出了暗堡。 离开暗堡之后的沐风,没有着急赶路,而是选择进入凤凰城,购买了一些野营、防晒装备,甚至是举着手机,摆出了一副骑马旅行主播的架势后,才开始了往北前进。 没有走高速,没有走国道,沐风带着芬恩是尽可能的走直线,从凤凰城出发,前往炎黄和北韩的边境。 该说不说,没有道路限制,骑乘着遇山翻山,遇水淌水都没有问题的灵马,沐风的行进速度,反而比开车快了不少。 只是可惜的是,灵马再灵活,奔跑再稳定,时间一长,再小的颠簸,也是有些接受不了。 五小时后,进入了漠北,沐风停止了策马,看着周围郁郁葱葱的山区,以及不远处的小溪,收起了手机,翻身下马。 芬恩扫视了一圈周围环境,也是下马走了过来: “先生,需不需要我去周围巡查一下,这里山林茂密,说不定……” “得得得,放轻松点,这都还没到北韩呢,自己家里没必要这么紧张。 就你这样子,到了北韩,估计刚一进入,就会被人盯上了! 咱们是骑马旅游的主播,环球旅行! 而且记住了,请叫我小野,老皮!” 被沐风打断发言,又听到自己得到了个“老皮”的称呼,芬恩脸上不由得浮现出了一抹无奈的神情,但是考虑到人家是领导,是自己效忠的王,再无奈,再觉得有所不妥,也得乖乖听话啊! 见到芬恩不说话了,沐风嘴角一翘,整了整头顶上的迷彩遮阳帽,推了推鼻梁上的墨镜,朗声喊道: “老皮啊!今天的行进速度已经够快了,咱们是不是应该找地方落脚扎营了啊?” 芬恩第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沐风为什么说出这番话,但是很快就察觉到了不对,连忙回应道: “好啊,这里山清水秀的,做为野营的地方也不错!” 对于芬恩的配合,沐风还是非常满意的,对着远处即将转向的山壁,努了努嘴。 芬恩会意,一只手上拿着单头斧,一边朝着转交处走去,一边朗声喊道: “小野,河边没办法安营扎寨,我去前面看看情况,你去把装备摘下来,然后把马放一放,让它们也吃吃草!” “好嘞!” 回应了一句,沐风就开始从灵马身上摘下野营的其他装备,然后悄悄的从储物戒指里拿出了一些简单的速食食物。 “你们是干什么的?!” 刚放开马匹的沐风,就听见了芬恩的叫喊,顿时摆出一副惊讶的表情,撇掉手里的装备,拿着一根撬棍,快步赶到了芬恩那边。 越过转角的山壁,映入眼帘的就是有男有女,为数五人,身穿徒步旅行装备的小队。 为首的男人,看上去五十来岁,满脸紧张的握着登山杖和芬恩对峙着。 “老皮!怎么……诶?他们是驴友吧?你怎么拿斧头对着他们啊?” “小野,我刚才在砍树枝往前走呢,还没走多远,一抬头就看见一根拐杖砸了过来,要不是我躲得快,就被砸脑门了……” “不,不是的……我只是,我只是被吓到了,树木摇晃,断裂声阵阵,我以为是有熊过来了,才,才不小心打了这位先生!” 那名中年人听到芬恩的说法,连连摇头,解释道: “我们是过来山区徒步的驴友,都是多年的伙伴,他们知道我不是故意伤人的那种人。我真以为是熊……” “放屁!如果真的是熊,你一根登山杖有个屁用啊!你就是故意想要打我!说!你们到底是什么人,是不是想要谋财害命?!” 芬恩哪里会理会中年人的解释,气急败坏的怒吼着,手里的斧头也是握得紧紧的,仿佛对方不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,他就要随时动手了。 “老皮!老皮!” 沐风一手握着撬棍,一手伸出拉住芬恩的手,劝说道: “应该是个误会啊,早就跟你说了,在山区的时候,大开大合的挥斧头,虽然能够吓走蛇虫鼠蚁,但要是不巧遇见同样喜欢旅行的人,还是会让人误会的! 现在临近傍晚,天色不好,你闹这么大动静,别人可不得把你当熊啊! 算了算了!” 被沐风这么一劝,芬恩也明白这是在提醒自己,做的已经够了。 “哼!徒步就徒步呗,还不知道看看地图,这一块儿又不是野生区域,怎么可能会有熊啊!看都没看清,直接拿棍子打。熊怕这玩意儿?” “行了行了,别生气了。” 面对芬恩的“抱怨”,沐风很配合的当了个和事佬: “我刚才发现马儿吃草的那一块地还不错,地势高,周围没有什么树木,蛇虫鼠蚁少,又不怕出现山洪什么的,你去那边搭帐篷吧!” “劝走”了芬恩之后,沐风也就把注意力放在了眼前的五人身上。 三男两女,除了为首的男人五十来岁,剩下的四人,都是三十来岁,衣着打扮,背包装备什么的,看上去都是非常专业的驴友打扮。 “大哥怎么称呼啊?我哥们儿吓到了诸位,也被诸位吓到了,咱们不打不相识,就不要计较了呗?” 听到沐风这话,中年人这才松了口气,收起登山杖,笑道: “好说好说,也是我有些紧张过度了,叫我老金就行,这些都是我的驴友群的群友,老同伴了!我因为年纪大,经常在山区走,所以是他们的队长。” “金大哥大气,我叫小野,他叫老皮,我们是骑马旅行的主播,今天刚好到了这边,看着天色不早了,想要安营扎寨呢! 难得在荒山野岭之中也能遇见金大哥和您的朋友,也算是缘分,要不,今天咱们就一起休息?” 沐风说着,脸上挂满了年轻人的那种清澈,憨笑着等待老金回应。